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当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报送就业材料和就业数据,提高毕业生档案派遣的准确率,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教学函学〔2020〕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2020届毕业生就业材料报送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精准指导服务,精心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内外各类线上招聘活动,以各种方式保障2020届毕业生高质量和充分就业。
2.认真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与后续就业服务工作,实施“一人一策”,动态管理,做到“不就业,不脱手”。
3.充分认识就业跟踪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及统计“四不准”制度。“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4.各院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做到准确无误,不漏不多。
5.重点群体为建档立卡、零就业家庭、少数民族、残疾、“两州一县” (两州一县指的是临夏州、甘南州和天祝县)、入伍复学六类。
二、就业材料审核
1.辅导员在收到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材料后,应对毕业生就业材料的规范性及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后需由负责就业领导电子签字后报送。
2.疫情期间,根据学生发送签约等材料截图核对信息的真实性,学院保存,开学后统一上交就业原件材料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汇总表。
三、就业数据上报
1.请各学院将就业数据于每周四(4:30前)。电子版发送邓楠(QQ2753051092),并且要求领导电子签字;纸质版开学后(签字盖章)连同就业材料统一上交就业中心,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保持一致性。报送就业数据时,务必认真核对毕业生提交的就业相关材料。
2.学校于每周五向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举办校园招聘、招聘宣讲及就业指导等活动情况,教育厅会对各校就业数据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楠、程鹏
联系电话:13689406421、15809418322
附件:
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教学函学〔2020〕2号)
2.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表
招生就业处
2020年2月26日